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历史背景和发展历程

发布时间:2025-04-28 栏目:行业资讯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残保金历史背景和发展历程如下:


  • 历史背景

    • 保障残疾人权益的需求: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由于身体或精神等方面的障碍,在就业等方面面临诸多困难。为了保障残疾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自身价值,需要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残保金制度就是其中一项重要举措。

    • 社会责任意识的提升: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保障残疾人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有义务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支持和帮助。残保金制度通过经济杠杆的方式,督促用人单位履行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义务。

    • 1745226164121341.png

  • 发展历程

    • 制度建立:1990 年 12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残疾人保障法》,为残保金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依据。1995 年 10 月 14 日,财政部发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对残保金的定义、列支办法、管理方法以及使用范围等作了明确规定,标志着残保金制度正式全面实施。

    • 明确征收对象和计算方式:2007 年,《残疾人就业条例》明确不满足残疾人就业比例的企业应缴纳残保金,年缴纳额为不达标人数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之积,进一步明确了残保金的征收对象和计算方法。

    • 制度完善:2019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等 6 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 50% 征收;1% 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 90% 征收。

    • 优惠政策延续:2023 年 3 月 29 日,财政部发布公告,延续实施相关优惠政策,执行期限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继续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等优惠,包括在职职工人数在 30 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等。


← 返回栏目列表
页面信息来源于网络,无任何法律依据,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残保金计算器
计算结果
应缴纳残保金金额:0
计算公式:(在职职工人数×当地比例 - 已安排残疾人数) × 年平均工资 × 90%
企业用工咨询
温馨提示:
1. 残保金计算公式:保障金年缴纳额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 缴费比例;
2. 安置残疾人比例≥1%时,按50%缴纳;<1%时,按90%缴纳;
3. 各地政策略有差异,最终金额以当地残联/税务部门核定为准。
网站公共底部-foo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