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增有哪些值税优惠政策?

2021-03-09 22:49 栏目:常见问题 查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及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办法所指纳税人,是指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本期应退增值税额=本期所含月份每月应退增值税额之和
月应退增值税额=纳税人本月安置残疾人员人数×本月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

此外,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残疾人职工工资可以享受100%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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