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脱贫答卷的历史刻度|2021新年特刊

2021-01-08 13:34 栏目:行业动态 查看()

 

文/王晓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在全国范围全面打响反贫困斗争的伟大决战。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嘹亮吹响,反贫困斗争的时代画卷生动展开。

  其中,2020年是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然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脱贫攻坚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当“脱贫攻坚战”遇上“抗疫阻击战”,究竟如何突围才能实现战“疫”战贫双胜利,成为各级政府必须直面的问题。

  “惟其艰难,方显勇毅。”发展产业、消费扶贫、易地搬迁、生态补偿……每个贫困户脱贫背后,都是一个系统工程、一场需要拼搏的硬仗。自2013年以来累计减少贫困人口9300多万,年均减贫1000万以上,经过2020年的努力,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而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做好残疾人工作,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意义。

  五年前,习近平总书记郑重表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五年后,我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国各地残疾人脱贫攻坚纷纷交出一份份亮眼的“成绩单”。

  据记者了解,国家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来,我国贫困残疾人的数量从700多万减少到了2019年底的近50万人,2019年度净减少120万人。

  《华夏时报》通过围绕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22个省(区、市)进行全方位的采访后发现,各地都在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向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迈进。

  最终,我国残疾人在社会福利、就业、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多个方面得到了保障和发展,8500万残疾人正在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丰硕成果。

  832个贫困县全部脱贫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是2020年最重要的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2020年必须完成的硬任务。两场大战都必须打赢,为此,全国各地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脱贫攻坚,最终夺取了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双胜利。

  就在闭幕不久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高度评价了举世瞩目的脱贫攻坚成果,全国五千五百七十五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即将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

  2020年11月23日,贵州省宣布剩余的9个贫困县退出贫困县序列。至此,我国832个贫困县全部脱贫,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然而,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国务院扶贫办表示,防止返贫会成为之后的重点,而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如何衔接,也将成为今后的主要工作任务。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在这场波澜壮阔的决战中,我们每个人都是见证者、参与者、获益者。

  到2020年年底,中国将进入一个没有绝对贫困的时代,不过,这只是贫困人口在统计上的消失,并不意味着农村贫困的终结。也就是说,我国脱贫攻坚工作将取得阶段性的胜利,但是扶贫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阶段性与复杂性等内在特征,均要求我国在持续的扶贫实践中要不断推动扶贫工作的创新与发展,让中国脱贫攻坚成为国际减贫道路上的样板,为全球减贫事业继续做出新的贡献。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十四五”时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据记者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联合有关方面研究“十四五”时期推动消费扶贫提档升级的工作思路和政策举措,进一步聚焦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坚持市场化导向,推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使之成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的重要举措,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多地实现兜底保障全覆盖

  2020年,对于中国人民而言是一个极不寻常,富有历史意义的关键年份,对于全国8500万残疾人也是值得特殊纪念的一年。

  近年来,我国紧扣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这一民生要求,积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全面推动建立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福利补贴制度,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动态调整机制,大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使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基本实现了兜底线下的衣食无忧。

  贫困残疾人是贫困人口中的特殊困难群体,是打赢脱贫攻坚战中最难啃的“硬骨头”。

  记者通过采访获悉,各地在推动完善兜底保障制度体系、保障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的工作中,纷纷加强了针对特困残疾人的救助供养,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重点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同时,做好了贫困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再按规定提高救助水平。此外,进一步加大贫困残疾人临时救助力度,切实解决贫困残疾人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防止其返贫。

  值得一提的是,各地进一步完善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继续提标扩面,更好发挥“兜底线”的重要作用,同时,加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与残疾人、低保对象、留守儿童等系统共享集成和实时核验,提高补贴发放精准性。

  与此同时,我国紧扣加强残疾人康复这一工作主线,大力推进各类养老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稳步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积极实行福康工程等公益辅助配置项目,使更多的残疾人享受到了基本的康复服务和产品,重新融入了社会生活。紧扣做好残疾人服务这一关键问题,大力推进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和贫困地区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初步构筑了家庭、社区、机构相结合的社会化照护服务体系,广大残疾人长期面临的脱贫不解困的难题得到了初步的缓解。

  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詹成付曾表示,我国紧扣增强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一根本目的,不断加强各类福利补贴,从申请到发放全过程信息化比对和动态管理,强化残疾人服务机构、行业管理,推进假肢和矫形器生产装备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使残疾人切实享受到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带来的好处,同全国人民一道有尊严地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就业层次质量实现双提升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阶段。其中,增加就业是最有效、最直接的脱贫方式。

  对于残疾人而言,就业蕴含着更加特殊的意义,它不仅是提升经济社会地位、提高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的根本途径,也是实现残疾人融入社会生活、实现生命价值的根本途径,更是实现“平等,参与,共享”权利的基本途径。

  为此,近年来,我国涉及到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府采购、自主就业创业、辅助性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规范等一系列文件相继推出,就业扶持政策体系日趋完善。

  政策密集,落地有声。我国残疾人就业的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其中,全国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一步规范;基层就业指导员、业务系统管理员、就业辅导员、职业能力测评人员等人才队伍不断健全,建立了基层5万多名残疾人就业指导员队伍。制定出台了涵盖残疾人岗位提供与就业培训、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创业孵化基地服务、扶贫助残基地服务、职业能力测评等方面共14项标准或规范。

  基于此,全国各地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的就业工作,积极拓宽残疾人的就业渠道,通过建立残疾人就业基地和残疾人扶贫开发基地等,帮助残疾人解决就业难、创业难问题,就业服务工作重心逐步向市县级延伸,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每年能为20多万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

  有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56.8万,提前完成“十三五”的任务目标。更关键的是,除了超额完成任务目标外,残疾人就业的质量更胜一筹。

  多年前,我国残疾人就业一直处于层次低、职业单一、薪资不高等尴尬境地。近年来,我国网络经济蓬勃发展,共享经济、平台经济等新经济、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大量涌现,这为残疾人灵活就业创造了条件,残疾人就业呈现出多业兴盛、百舸争流、层次质量双提升的势头。

  残疾人就是“折翼的天使”,他们也有高飞的梦想和斗志,就业无疑为残疾人插上了一对自强的翅膀。随着电商发展,残疾人网店、残疾人电商平台不断兴起,电商为残疾人提供了就业创业平台,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注入新动能。

  如今,我国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并且在提升残疾人就业的层次和质量上下足了功夫。下一步,我国将进一步健全就业政策,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做好就业服务,多层次、多渠道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进一步强化职责担当,加大残疾人就业岗位筹措力度,推动全国残疾人就业工作在“十四五”时期迈上新台阶。

  特殊教育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

  “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从古至今都是一个真理。而将其用在残疾人身上,更是有着非同一般的认同,教育对于残疾人所产生的转变和影响,比任何其他社会群体都更为震撼和重要。同时,特殊教育的发展是衡量一个社会进步和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综合实力的重要尺度,办好特殊教育是实现残疾人小康的关键一环。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我国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无论是教育规模、办学条件,还是办学层次、教育质量,都得到了跨越式的发展。

  义务教育是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重中之重。就此,中国残联与教育部密切合作,联合开展适龄未入学残疾儿童调查,共同对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作出部署。建立年度和日常数据共享机制,以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监测系统,督导地方组建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一人一案”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安置工作。教育部出台《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对随班就读工作作出系统部署。

  截至2019年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3%。而根据《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下称“《二期计划》”)来看,其中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将达到95%以上”的目标。

  记者通过采访获悉,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均已超过95%,提前完成了《二期计划》中的入学率目标。

  同时,中国残联进一步完善残疾学生教育考试无障碍环境,推动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通过实施残疾人参加高考合理便利措施,越来越多的残疾学生通过高考走进大学,实现了上大学的梦想。

  据记者了解,《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出台后,越来越多的残疾人通过申请合理便利措施参加高考。2016-2019年累计4.39万名残疾考生被普通高校录取。2017-2019年,中国残联与教育部在全国选择6所普通高校,开展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试点工作,探索总结适合我国国情的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经验做法,为研制国家层面的高等融合教育政策措施提供实践支持。

  2020年,患有先天性视网膜色素变性的昂子喻,以635分的成绩被中央民族大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录取;肢体残疾的刘立辉,以高考635分的成绩考入了北京邮电大学;门子琪,患有急性脊髓炎,目前已是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英语人文交流专业的一名学生……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了当代残疾大学生积极乐观、坚强自信的精神风貌,展示了新时代残疾大学生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如今,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从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形成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为主体、以送教上门和家庭、社区教育为补充”的中国特殊教育发展新格局。

  对精神文明建设有更高的期待

  精神薪火相传,文明生生不息。

  多年来,我国以人民为中心,努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其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其中,残疾人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讴歌自强精神的励志文化,是倡导平等友爱、包容互助的和谐文化,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人文文化。

  一个人无论是健康还是残疾,都需要精神力量的鼓舞和激荡。发展残疾人事业不仅要推动提高残疾人物质生活水平,还要关切和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让他们能够感受到生活的美好,特别是在困难痛苦的时候能够激发乐观勇敢、积极向上、百折不挠的精神力量,而文学艺术就是精神力量的主要源泉。

  比如,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参与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文艺晚会及联欢活动、2020年央视春晚、2014亚太经合组织峰会文艺演出、北京2022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倒计时1000天和吉祥物发布仪式、赛会志愿者全球招募仪式等多项重大文化活动,展示新时代残疾人的风采。同时,他们还深入开展文化扶贫,走进田间地头,深入贫困残疾人家中、特教学校、社区残疾人服务站为群众演出,以特殊艺术所蕴含的自强不息精神激发群众摆脱贫困的内生动力,用优质的文艺作品鼓舞士气、振奋人心,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据记者了解,由民政部批准、中国残联主管的中国特殊艺术协会,多年来一直以实际行动贯彻执行党的文艺方针,积极繁荣残疾人题材文艺创作,协调组织残疾人文艺演出,辅助和支持残疾人艺术团体的业务工作及各地群众性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参与国际特殊艺术的文化交流,为推动特殊艺术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就在2020年上半年,为配合抗击疫情,特艺协会通过网络组织创作、演唱、手语表演抗疫歌曲等形式开展在线公益演出活动。盲人歌手蒋灿创作的歌曲《让我守护你》获得“风雨同歌——中国抗疫主题MV征集典藏”活动金奖。张海迪主席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创作的公益歌曲《一个也不能少》在网络广泛传播,取得了强烈的反响。

  毫无疑问,随着我国残疾人事业的不断发展,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有了显著的改善和提高,他们对精神文化生活也有了更高的追求和期待。

  就此,中国特殊艺术协会会长邰丽华曾表示,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中国特殊艺术协会理事会将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在中国残联统一领导下,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协会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特艺协会的广泛性、代表性和灵活性,采取社会化的工作方式,不断满足基层残疾人文化需求,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增强他们摆脱困境的精神力量,努力使特殊艺术事业在未来五年中取得更大的成绩,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做出新的贡献。

  残疾人作为社会自然人,有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愿望,有创造精神文明建设的能力,同样有共享精神文明成果的权利,从而进一步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责任编辑:方凤娇 主编:文梅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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